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公示
發布時間:2022-11-04
牡丹江市生態環境局已完成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2020年省督察第11項問題整改,擬申請驗收銷號。按照《黑龍江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驗收銷號辦法(試行)》規定,現對該項整改任務完成情況向社會公示:
一、整改任務:除市教育局、市氣象局以外,其余19家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均未按照《牡丹江市大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制定本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專項預案(實施方案)。
二、整改目標:嚴格按照《牡丹江市大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制定完成本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專項預案。
三、整改措施:貫徹落實《牡丹江市大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明確我市生態環境部門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措施,及時、有效地響應省、市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工作,保障公眾健康和環境安全。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已制定《牡丹江市生態環境局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實施方案》。
五、公示時間: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17日
六、受理部門:牡丹江市生態環境局
七、受理電話:0453—6430201
八、受理地址:牡丹江市西三條路517號
如對該項整改任務完成情況有異議,請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向市生態環境局反映。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來源:牡丹江市生態環境局 大氣環境科
撰稿:王 妍
校對:呂 昕
一審:郭火生
二審:高甲晨
三審:卜 嵐
牡丹江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