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公示
發布時間:2022-12-05
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移交四十七項問題涉及牡丹江十項省編號21問題整改,擬申請驗收銷號。按照《黑龍江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驗收銷號辦法(試行)》規定,現對該項整改任務完成情況向社會公示:
一、整改任務:寧安市愛眾供熱有限公司煤棚沒有完全密閉,約3萬噸原煤露天堆放,簡單覆蓋,沒有建設防風抑塵網。
二、整改目標:揚塵污染得到有效解決。
三、整改措施:1.立行立改,采用防風抑塵網覆蓋廠區堆放的原煤,完成半封閉煤棚建設。
2.建立并嚴格執行防塵管理操作制度,采取噴淋、苫蓋等措施抑制臨時堆放原煤產生揚塵污染。
3.加強日常監督管理,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防塵管理操作制度,有效抑制揚塵污染。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制定措施,鞏固成效。按照《關于制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移交四十七項問題涉及牡丹江整改措施清單的通知》(牡環督整辦發(2022)23號)要求,寧安市制定了整改措施,建立臺賬清單,推進問題整改落實。
2.迅速行動,立行立改。按照環評報告書及批復意見(牡環建審〔2015)6號),寧安市愛眾供熱有限公司建設了半封閉煤棚。對“3萬噸原煤露天堆放,簡單覆蓋,沒有建設防風抑塵網”等問題,該公司立行立改,采用防塵網對煤場外的煤堆進行了全部苫蓋,有效控制了揚塵。
3.加強監管,規范管理。寧安市加強了對該供熱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建立了防塵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了環境監管,杜絕揚塵現象發生。
五、公示時間: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16日
六、受理部門:牡丹江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七、受理電話:0453-6430201
八、受理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區西三條路517號
如對該項整改任務完成情況有異議,請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向市整改辦反映。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來源:牡丹江市生態環境局
撰稿:劉長海
校對:崔東明
一審:劉長海
二審:崔東明
三審:馮憲鵬
中共牡丹江市委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5日